7残剑

作者:曙光|发布时间:2023-04-18 00:56|字数:5538

现在他叫做沈梦飞了,他已经忘记自己就是2005年的刘卿影。2005年的刘卿影,对2005年的桂林城是没有多少感情的。无论他是开始时的贫穷,还是稍后时过得的宽裕滋润,他都不喜欢这座城市。这座市侩气十足的城市。

每个人都有一座伤心的城市,桂林城就是一座伤了刘卿影心的城市。无论是夜幕下徘徊于城市冷清街头的那个少年刘卿影,还是那个在门可罗雀伤心小屋里默默怀念他与乔诗月过往的青年刘卿影,都被这城市伤得一塌糊涂。他总是念叨着,总有一天,我要离开它,这座伤心的城市。

现在他总算离开了,现在他叫沈梦飞。现在他进入的是尚未开化的土汉杂居的朴实无华的热情洋溢的城市桂林府,他不想回忆,来生在这儿曾经的点点滴滴。他只想,尽快以稳妥的方式,卖掉他所带的部分宝石。成为一个有分量的人物,一个不会受到大明朝怀疑和排挤的人物。

他应该受到大明朝的尊重,他需要大明朝给予他高贵身份。尽管,他对古代的皇权体制没有任何的好感。尽管,他是为了逍遥自在的生活而来的。

他背着那把已经被他命名为“诛邪”的来自未来的粒子束剑,穿过桂林府繁华的大街。他抬头看到,在独秀峰下,那座属于朱家静江王的王府。这静江王,是个小王,与广州的镇南王以及云南的黔国公相比实在是微不足道。就算汉王朱高煦造反,都不会联络他们的。

广州那个镇南王朱迟煊,自从儿子谋反被秘密处置之后,也曾经说过狠话,“朱瞻基,总有一天,你会付出代价的。”

朱瞻基却一直没有动他。他仍然是镇南王,在两广作威作福,活得有滋有味。这就是现实,现实生活里奇怪的特有的不是秘密的秘密。

现在,沈梦飞背着他的诛邪剑,穿过桂林府府衙前的大街,穿过静江王府前的正阳门大街,再穿过广西布政司衙门前的大街。他看到了本城最大的当铺“宽心当”,在当铺金字招牌的右方,垂下两个菱形的中国结,上书“富贵”二字。为了弄到一笔不小数目的十足的官票,他决定当一颗宝石试试。

诛邪剑,剑鞘是完全的真皮,8058年手工制作的精品,上面还有柳无痕亲手缝制的一朵花,一朵映山红。一朵曾经开在他的来生,孤独的旅途上漫山遍野疯长过的映山红。

夜里,睡在那些朴实憨厚的生活也算富足的农民的家里,睡在温暖的床上,他曾试图想一下,想一下柳无痕的容颜。她睡在本该由她驾驶的时空母舰特制的冰窖里,从此得以永生。只活在她未来的亲人心里,只活在他沈梦飞---大明朝时空过客的心里。他不敢去想,想他在来生的爱人乔诗月,不敢去想,想来生曾经关怀过他的女人王梦瑶。

现在,他连柳无痕都不敢去想了。他只想尽快得到第一笔银票,能够使他顺畅无阻地到达庆远府。

当他拿出一颗雕琢得很完美的红宝石,递给当铺老板时。当铺老板的眼光闪亮,如同那颗绿宝石所闪烁的光彩一般,他望向这个身材高大,脸色平静的年轻人。然后他发现了他轻轻支撑在柜台边缘的右手,这是一只比寻常女人的手还要白晰、圆润的手,手指修长而有力,手掌肥厚。每个手指的关节处,都有一个完美的小酒涡,就如同青春女孩子春葱般细腻的手。

正是这只比他的脸更能吸引女人的手,给了当铺老板信任感,他终于决定开价了。他要狠狠地吃他一截差价,于是不动声色道,“嗯,不错,这种成色和磨光面,绝对的一流。我就不欺生了,死当1000两银子。活当不当。”他心想,一看这人,就象个刚输光了盘缠的富家公子。

沈梦飞二话不说,从当铺老板手里把红宝石抢了回来。然后冷冷地瞥他一眼道,“你要是再说一声它只当1000两银子,我就立即把它扔到街对面的漓江里。”哦哦,他突然就想起,对面那条河流,叫做漓江,曾经被诗比做青罗带的,清澈得鱼儿都不忍心使其浑浊的河流。

在他的未来,有许多城市的许多河流。流着流着,便变成了一条污浊不堪的臭水沟。人们还被迫在臭水沟里讨生活,不断地挖沙恶化着本来就满目疮痍的生态环境。

当铺老板与沈梦飞对看了一眼,眯起两条细长的胡须,矫情地一笑,“这位少爷,算我服你了。这样吧,就当两千两,再多我也出不起了。”

“是么?”沈梦飞淡然一笑,原来他笑的时候,嘴角偶尔也会露出点点酒涡的。他如愿以偿的穿越时空,果然笑起来不同凡响,诡丽迷人,“那算了,我还是不要当了。我上街乞讨吧,要不就向老板您讨几个饭钱,如何?”

当铺老板瞪大了眼睛,他只差没有跳起来,学着那个在2005年红遍大江南北如滔滔不绝江水的周星星,对沈梦飞说一句,“I真的服了YOU!”,良久他伸出三个手指头无可奈何地OK道,“罢了,小店今天豁出去,也要收了你这件宝石。”

2005年的OK,不正是三么。这还好使,沈梦飞终于露出愉悦的笑容,缓缓道,“这还成。你看你,多黑啊,差点就被你坑去两千两啊。”

沈梦飞在当据上签名画了押,数好银票,转身意欲离开。当铺老板突然喊道,“这位沈公子,你请留步。我看你背上所背的剑鞘做工如此精致,谅鞘中宝剑必为杀人利器。”

沈梦飞停步,回了他一句,“宝剑我不当哦。”

“非是小人想强迫公子当剑。只是在下乃好奇之人,见了宝物,总想见识鉴赏一番。还请沈公子成全?”

沈梦飞轻声道,“你还是不要看为妙。因为此剑名诛邪,犯了今上的忌讳,你看了也不能跟外人讲的啊。”

当铺老板脸色一变,赶紧环顾四周,只见店面外人潮熙攘,但近旁却无一人。他嘘了一口气,低声道,“沈公子,你是不是活的特别不耐烦呀,怎么给剑取如此犯忌的名字?”

“我这把剑,恨不能诛尽天下残忍邪恶之人,迟早是要犯官家忌讳的,我不在乎。”

“哎,蒙元被换成了大明,但还是感觉不如意。小人枉活了一把年岁喽。这二十多年来,一直谨小慎微,再没见过象沈公子你这般直爽敢言之人。沈公子你走好了,走好了。”他站在柜台后,无可奈何地向沈梦飞使劲挥手。

人生有没有另一种可能?事实上,来到大明朝的沈梦飞,并没能拥有那把被他称之为“诛邪”的可以发射粒子束的绝世神剑,以及那十几颗足以令他在大明朝腰缠10万贯的宝石,人生有许多可能。在1427年的丹桂顶着陆后,沈梦飞乘坐飞行器前往大桂山山脚途中,飞行器在高空中出了故障,发生爆炸。可怕的一声巨响之后,又一次万劫不复的坠落,他失去了知觉。

当沈梦飞在1427年醒来,他感觉到头疼欲裂。飞行器爆炸的轰鸣声还在他脑海里晃荡,他痛苦得大声呻吟着,猛地坐起身来。迷迷糊糊睁开眼,看到床前站着一个很年轻的漂亮的女人。

“公子,你醒啦!”女人淡淡地笑,嘴角露出两个迷人的小酒涡。

他的视线还是有些儿模糊。疼痛使得他不断地冒冷汗,汗水已经湿透全身。他下意识地伸手入怀,他摸到了柳无痕的全息影像和那颗他随手放入怀中的红宝石----“宝石,我的宝石,我的宝剑!”他的视线开始在床周围四下打量,他没有看到他的粒子束剑和剑里装着的宝石!

“你是谁?我这是在哪儿?”他冲那女人嘶声吼道。好像是他的宝剑和他的宝石,已经被她或者什么人给拿去了。那可是他生命的全部,是他在大明的希望所在。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张灵韵。他还没有意识,她是一个多么美丽的令他着迷的成熟女人。

“这儿是丹桂顶下面的竹石凹。”一个象那女人一样年轻的男人应声走了进来,沈梦飞的视线随着他脚步的走动,开始逐渐看清楚了自己身处的是一间木屋。有梳妆台,有小轩窗的那种雅致的干净整洁的小木屋。然后他看清楚了来人是一个与那年轻女人很般配的英俊的高大的男人。

很多年后,沈梦飞都记得他初见章惇时的第一感觉,妒忌,心里有种酸酸的溜溜的感觉。为什么,别人总不乏如花美眷或知己佳人?而他自己一个人,在世上孤独地行走?

“你叫章惇?这儿不是大宋朝福建路的漳州府?”

“不错,我就叫章惇。这儿绝对不是大宋朝福建路的漳州府。”

“这儿是大明朝广西布政司平乐府?你怎么可以叫做章惇?”

“难道大明朝就不能有叫章惇的人?就因为大宋朝出了个叫做章惇的奸臣?”

“至少我知道,大明朝不会有人叫秦桧,也没人敢叫秦桧。华夏历来就是这样的,当政时没人敢说屁话。但去位后,就被人指指点点。就算本朝的大学士也不例外。”

“嘘,兄台说话小心点,让锦衣卫或者东厂的人听了去,那可是大大的麻烦。”

沈梦飞闻到了女人身上淡淡的馨香,他装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微微点头道,”张灵韵,很好听的名字。”

“谢谢公子夸奖,还要请教公子高姓大名?”张灵韵在床前的锦墩上坐下,章惇站在他身后。两人的神态,极为的恩爱默契。

“我叫沈梦飞,我怎么会在这儿?”章惇眼睛望向小轩窗外皑皑白雪的世界,若有所思道,”我也觉得奇怪,漫天的风雪,沈兄是如何昏倒在竹石凹悬崖下面的。”

巨大的疼痛,伴随着混乱的记忆,呼啸而来,想撕裂他所有的神经。从2005年,到1427年,他似乎经历了漫长而悠远的一生?汗珠又如雨般冒出,他颓然倒在床上,绝望地望着张灵韵,心想,”如果,我也有这样可人的妻,我可以放弃所有的奢望和渴求。”

张灵韵慌了手脚,赶紧拿了块丝巾替沈梦飞擦脸上的汗和额头上的汗,在她的温柔的包围里他渐渐平静。脑子飞转,已经想起早就构思好了的圆满的谎话,“我从安南来,来寻找我失散多年的亲人。在山上迷了路,不小心失足跌落山崖。”

“据我所知,这附近数十里,除了家母和她的庵堂,再无他人和居所。”章惇沉吟道。

“原来这儿是令堂的修身之所,难道这儿附近荒无人烟?”沈梦飞故作疑惑之态,”难道是我走错地方了?”

“我朝在安南节节败退,兄台此番北归,可是躲避战祸?”

“……也算是吧,我父本是安南大将军丁腾达麾下。安南大将军战死,我父母退回南宁府后不久,双双过世。”

“沈兄祖籍何处?”

”广西布政司庆远府。”

“沈兄寻找的亲人又是沈兄的什么人?”

“叔父。”沈梦飞已经挣扎着从床上爬了起来,一把抓住章惇的手臂,道,”章兄先莫闲扯,且带我去你俩发现我的地方!”

章惇虽然心存疑惑,但还是很爽快地在前带路。沈梦飞摇摇晃晃、跌跌撞撞,在雪地里,深一脚浅一脚地飞快前行。章惇夫妻不得不断提醒他别急,要注意路滑。

“这就是竹石凹?2005年滑坡的地方?”沈梦飞站在雪地里发呆。心里默想,六百年前,这儿的表面还全是坚硬的砂岩,尚未风化。

顺着章惇手指的地方望去,只看到白雪一片。他疯了似的跑过去,双手在雪地里挖着,边挖边默念道,“我的粒子束,我的宝石,我的粒子束,我的宝石。”

章惇夫妻相互倚靠着站在一旁,默然地看着他旁若无人的举动,几近乎癫狂。终于,他在雪地里,摸到了半截坚硬的东西。他举起来,仰起头看,是他的粒子束剑。已经只剩下了半截剑身,装有宝石的剑柄,还有精美的剑鞘,已经随着飞行器的爆炸烟消云散了?

雪花无声地飘落他的身上,他无力地跌坐地上。什么都没有了,消灭一切的粒子束,可以呼风唤雨的宝石,全都没了。他大吼一声,眼泪止不住刷地流下来。如同,在2005年,他失去爱人;他看到那些穷苦的人们受苦受难时一般,伤心,落泪。

“沈公子。”张灵韵扯了扯他已经被汗水和雪水湿透了的衣袖,“还是回去屋里休息吧。你这样,会着凉的。”

沈梦飞左手手腕一抖,已经抓着了她的手。那是一只温暖的软软的宛若无骨的手,手指纤长,圆润饱满的手背,有着一个个小小的酒窝,如同他自己的手。他推开了她,身形骤起。右手挥出,那半截剑身直射出去,飞向对面的石壁。锵的一声响,一大块岩石应声碎裂,随同剑身掉落雪中。

章惇目瞪口呆,“这,简直是绝世利器!居然可以削掉如此坚硬的岩石。”

“它没断裂之前,威力何止这样?”沈梦飞冷冷道。

“难怪沈兄会如此失魂落魄。原来,沈兄心急火燎都是为了它。它来自何方?”

“上古神铁,盘古开天辟地时所遗留下来的神铁。”沈梦飞不得不胡言乱语道。

“虽然它残损了。可是,请铁匠给做一个手柄,它仍可以斩金截玉呀。”

“章兄若有意,我就送与你了。”

“不会吧。如此绝世利器,你居然送给我了?”

“章兄贤伉俪搭救之恩,无以回报。是以以此物相送。”

“不会吧。”章惇欣喜若狂,“沈兄,你,你也太客气了吧。如此大礼,我实在受之有,有愧。”他已经拔足狂奔,向那把残剑跑去。他小心翼翼地捧在手里,视若至宝。

沈梦飞调匀呼吸,真气开始在他体内运行,汗水被蒸发为一股白烟,张灵韵惊讶道,“沈公子,你身上怎会如此怪异。”

章惇已到近前,“夫人,你有所不知。武林中内功深厚之人,可以练气化神。别说是象沈兄这样蒸发汗水,就算是周围十丈之内的积雪都能融化。没想到啊,沈兄原来是不世出的高人啊。不但拥有绝世利器,内功修为还如此之高。怎么江湖中从未听说过沈兄大名呢?”

“从今以后,没准就开始有我大名了呢?”沈梦飞自我解嘲笑道。

“那是。”章惇手捧残剑道,“我得给它起个名字,就叫做残剑如何?”

“不错,就叫残剑。”

章惇狂热道,“拥有了它,我已经天下无敌。不,除了沈兄你之外,谁人能敌?我还读个甚子书啊,明天就去挑剑神西门俊玮去。”他的眼里,有团火焰,在燃烧,在升腾。

张灵韵看在眼里,心里不禁暗暗叹气,“男人就是这样,除了功名,权势和地位,再没有什么能吸引他们的了。他父亲是这样,他也是这样。”

沈梦飞道,“就凭你,也去挑西门俊玮?我看你是找死。”

章惇抖了抖手中的残剑,“我削,我这样一削,削断他的剑。他还拿什么跟我斗?”

“叶孤心手中的剑出名吗?西门俊玮的,燕归厌的,王睿宣的,英十四的,他们手中的剑出名吗?”

“不出名,甚至算不上是利器。”

“那为什么他们都是绝世的剑客,甚至有的人还被称为剑神。”

“因为,他们,不是剑锋利,而是剑法精绝。”

“你读书,可有读过,君子无罪,怀璧其罪?”

“拥有和氏璧的人命运都很惨。”

“明白就好,拥有利器,未必就天下无敌。没准给你惹来杀身之祸也不一定。”

“相公,还是不要这把残剑了。把它还给沈公子吧。”张灵韵心有所忧,不禁眉头深锁。

“章夫人,莫多虑,有此剑总比没有强。我之所以说刚才那番话,是想让章兄头脑冷静下来。须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西门俊玮,还是不要去挑的好。再说了,西门俊玮这种人,世上本就不多得,有很多人需要他啊。”

章惇惭愧道,“多谢沈兄提醒,差点我忘了自己是谁了?”他不好意思的拍拍自己脑门。又拍了拍妻子的肩膀,要她宽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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